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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南平市下半年全市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http://fujian.hteacher.net 2024-09-19 10:14 福建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2024年下半年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福建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福建省南平市;

(二)南平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南平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

(四)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南平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于指定时间到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其中,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程序

网上报名→体格检查→现场确认(受理)→审核认定。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员应在9月24日8:00至10月17日17:00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选择申请资格种类(高中或中职、中职指导教师资格)、申报学科,认定省份选择“福建省”,认定机构选择“南平市教育局”。账号注册及报名的具体操作办法,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和“操作手册”了解。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体格检查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文件规定进行体检。正处于孕期的申请人员,因部分项目不宜进行,建议待分娩后再申请认定。

1.对象:户籍或居住地在南平市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2.体检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8日每周一至周六上午时段。

3.体检医院(由申请人根据个人实际,自行选择一家进行体检):

①南平市第一医院体检中心(南平市延平区中山路317号)

②南平市人民医院(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29号)

③南平市第二医院体检中心(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10号)

4.携带材料:申请人自行打印体检表(附件1。第3页由个人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贴好照片),并随带身份证。

5.有重大疾病病史者,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视力不能达到4.9以上者请自备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申请人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检查的,不能参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指导,配合护士及工作人员的工作。

6.申请人在体检时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查要求的,须经原体检医院和主检医师同意,可予以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

7.医院认为对个别有必要增加体检项目的,可要求对申请人作进一步检查,以完善体检结论。

8.如发现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院及时补查。

9.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0.体检报告由申请人自行联系医院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11.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体检报告结论需经主检医师签字且医院盖章后方可有效。

(三)现场确认(受理)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须于11月4日至11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调休)持要求的相关材料到南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三区“综合轮值窗口”(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未按期确认的报名无效。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和鉴定材料)退还申请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委托所在高校统一办理。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按序备好):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应与网报上传的照片同版)。具体规格要求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能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照片中显示申请人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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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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